
公司登出和撤銷有什麼區別☁•╃·?
(1)兩個概念不同▩✘。
登出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向原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過規定的清算程式▩↟,登記機關核准登記▩↟,最終主體資格消滅▩✘。
撤銷是指企業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採取強制措施剝奪其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
(2)主體資格不同▩✘。
登出是合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必由之路▩✘。登出登記後▩↟,企業職工全部辭退▩↟,債權債務清理完畢▩↟,企業主體資格消滅▩✘。
撤銷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即使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企業主體仍然存在▩↟,要承擔相應的債務和行政處罰責任▩↟,但不能從事經營活動▩✘。
(3)責任不同▩✘。
對於登出▩↟,在企業清算並依法登出後▩↟,股東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
對於撤銷▩↟,企業或股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由此可見▩↟,兩者的主觀性是不同的▩✘。登出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撤銷是被動的行政處罰▩✘。第二▩↟,登出是由於經營者自願終止經營▩↟,向登記機關申請的程式▩✘。一般來說▩↟,當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他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分立☁₪••、解散▩↟,或者部分業務被依法責令關閉或者營業執照被行政機關吊銷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撤銷是工商機關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企業採取的禁止其繼續經營的行政處罰▩✘。
撤銷是一種行政處罰▩✘。企業被撤銷後▩↟,應當辦理登出手續▩↟,登出是消除企業資格的唯一途徑▩✘。企業登出後▩↟,就像一個人的死亡▩↟,失去了權利和能力▩✘。但其經營資格被撤銷後▩↟,仍具有部分權利和能力▩↟,但權利和能力僅限於清算程式▩↟,不再具有經營資格▩✘。
以上是頂呱呱小編為大家總結分享的關於公司登出與撤銷區別的相關問題介紹▩✘。如果你對此不太瞭解▩↟,請仔細閱讀上面的文章▩✘。後續還有其他問題▩↟,請繼續關注頂呱呱▩✘。